昨天在Medium看到了Jeff Goins的文章The Secret to Developing a Regular Writing Habit: 500 Words Per Day,对我的鼓励颇大,我决定加入31天的每日写作习惯养成计划。这是我的第一篇随笔。
最近喜欢在Medium上看文章,顺便锻炼英语阅读能力。Medium是一个我目前见到过最唯美的博客网站,在此之前我最喜欢的是简书。我之所以喜欢Medium是因为它对每一篇文章进行归类,我可以订阅我喜欢的类型,而且分类很细腻,我可以读到我想读到的文章(虽然简书也有类似的文集,但是Medium上面的文章通常写得更有深度一点)。Medium可以对句子进行评论,被评论过的句子会被高亮,这样很多写得精彩的句子就有之前的读者留下足迹了,这样我可以很方便读到一些精彩的句子。
看Medium的这两天发现了几个不错的网站,尤其是这个工具网站maqtoob。可以在上面找到各类型的工具,该网站对各种工具的分类也是相当到位。在Maqtoob上发现了Duolingo,一个学习英语的网站。
虽然每天都需要用到英语,但是我的英语能力并没有长进,每次都觉得自己的英语是短板,这块短板阻碍我学更多的知识,所以我决定以后每天早上学15分钟英语,从基础开始学。
这么看来我以后早上就有得忙了,要写文章,要学英语,所以我的闹钟应该再调前一个小时到7点。1个月前我曾因为彭小六的这篇文章《每天4点起床,半年后就当主管了》将闹钟调前了半个小时,当然我的目标并不是想当主管,我只是想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。
说起早起,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睡懒觉的人。小时候经常早起是为了老妈夸我一句“哇,今天这么早起呀,真乖”。大学的时候,有段时间经常强迫自己早起,因为梦想驱动着我,只是后来遗忘了梦想,忘记了早起。在我将闹钟调前到8点之前,我的闹钟是8点半响的,但是我每天早上8点我就醒了,于是乎,我就在床上翻来覆去等闹钟响。我知道我是在浪费时间,但是我不知道起来干嘛,准确来讲应该是动机和决心不足以驱动我离开温暖的被窝。看了彭小六的文章之后,我决定起来看书,并且坚持了下来,即使没有看书也会起身。
所以以后每天我7点起来要做什么呢?看书、写字、学英语。每件事占一个番茄钟的时间。坚持两周看看效果如何,再做调整,以此为证。
嗯,随笔大概就长这样吧,意识流,无中心思想。whatever,既然是第一篇随笔,奖励自己一块周黑鸭吧。